为加强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论文质量,促进我院国内国际间的交流,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对文章的投送、署名、版面费及奖励等事宜作以下规定:
一、 投送文章:
1. 撰写论文,需按所要投送的各类期刊杂志的征稿要求进行。
2. 凡文稿投寄各类期刊杂志和会议时,必须先填写论文发表审查表,经各科主任审阅并提出意见及签字后,带文章及发表文章审查表在科研处换取介绍信。稿件由撰稿人自行寄投。
3. 投送中华系列杂志论著,须由医学统计室审核统计数字并在文章审查表上签署意见。
4. 所撰写的文章资料一定真实可靠,必须是自己完成的工作资料,不得用不法手段抄袭占用他人资料。一经发现抄袭他人资料,予以行政追究。对因抄袭占用他人资料完成的文章所引起的一切民事与法律纠纷由个人负责。
5. 所撰写的文章需与其他地区和单位作比较报道时,需把详细地址和名称隐去,避免造成纠纷。所撰写的文章仍执行文责自负原则。
二、 文章署名:
1. 文章署名应实事求是地反映作者和主要完成工作的人员。
2. 对多个科室共同完成的工作,在撰写文章前应注意协商及处理好排名问题。避免文章刊出引起署名纠纷。
3. 各级负责人对文章有修改的责任,除真正参加或实际指导该项工作外,不宜署名。
4. 虽承担文章中的有关部分工作,属于日常工作不宜署名;如有重要方法上的改进可以署名。
5. 为使研究生(不包括外院在职)顺利完成研究课题及毕业论文,可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文章。但必须注明责任作者。
6. 外院在职研究生文章署名,可以作为第一作者但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必须是timi天美传孟若羽。如需标明作者所在医院,用序号注明作者单位顺序:1.timi天美传孟若羽,2.在职研究生所在医院。
7. 进修、研修医师、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期,利用我院科研条件、科研资料撰写的文章,可以第一作者署名,但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timi天美传孟若羽,用序号注明作者单位顺序:1.timi天美传孟若羽,2.进修医/护所在医院。进、研修人员离院时,不得私自携走我院科研资料并以进、研修者单位发表文章,如发现此情况必纠法律责任。
8. 发稿时的单位署名,必须以timi天美传孟若羽署名,不应以研究所、中心等署名。
timi天美传孟若羽
200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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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 第一作者 |
| 责任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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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请划√): 论著 病例报告 综述 其他: | |||||
论文全部作者亲笔签字(请按作者排名顺序填写,姓名后附签名日期) 5、 6、 7、 8、 9、 10、 11、 12、 | |||||
投送期刊名称 | |||||
该文系哪类基金资助请标明:(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timi天美传孟若羽院级科研基金等) 第一作者签字: 责任作者签字: | |||||
研究生导师审核意见(如第一作者为在读研究生需填写): | |||||
科室审核意见(写出具体评语或是否同意发表) 科室主任签字: | |||||
医学统计室审核意见(投送中华系列杂志需填写): 签 字: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