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我院中青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根据我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的建议,经2009年第3次院务会讨论通过,决定对我院中青年医师和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给予资助,具体规定如下:
1、境外举行的国际会议(含港澳台地区):凡我院正式在职职工,具有中级职称(医疗及研究系列职称,不含技术、护理及管理等职称),以第一作者身份被选为会议口头发言者,可获得3000词5000元人民币参会资助(如果实际参会支出低于3000词5000元,按实际支出资助)。本资助每人每年限1次;
2、国内会议(含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凡我院正式在职职工,中级职称(医疗及研究系列职称,不含技术、护理及管理等职称),以第一作者身份被选为会议口头发言者,可获得1000元人民币参会资助(如果实际参会支出低于1000元,按实际支出资助)。本资助每人每年限1次。
3、办理流程: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在此办法公布前已参会者,不予补办。
科研处
20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