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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会完成为18岁以下职工子女报销医药费工作

来源:工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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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展现医院关爱民生的人文情怀,北大医院工会于11月下旬为符合国家政策的18周岁以下职工子女报销2017年部分医药费(含派遣制入会职工)。

  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3月24日新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个子女。2017年可为每位职工最多报销2个子女的医药费。经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医药费报销标准从100元提高至200元。

  院工会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特拟写了办理注意事项,各科室分工会及工会小组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今年的报销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首先对职工子女进行了全面调查,要求申请报销“二孩子女”医药费的职工必须符合《对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文件中对于“双独二孩”政策、2014年2月21日开始的北京市“单独二孩”政策和2016年3月24日新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且年龄范围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18周岁(含18岁);第二阶段则于11月29日~30日完成了集中办理,两天时间里为符合要求的1869名职工子女报销372562元医药费。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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