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基本绩效的通知
北大医院院教字〔2024〕117 号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职能处室:&苍产蝉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 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 号)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7 部门 《对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的基本待遇,充分体现住院医师的劳动价值,并激励和稳定紧缺专业的住院医师队伍,经 2024 年timi天美传孟若羽第 26 次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 讨论通过,对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的基本绩效做出如下调整:&苍产蝉辫;
一、自 2022 年 5 月起已提高符合岗位胜任力的住院医师月基本绩效至 第一年 4500 元、第二年 5500 元、第三年 6500 元,原标准基础上住院医师增量部分由医院统一承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长学制二级学科学生增量部分由医院与科室各承担一半。
二、自 2024 年 7 月起,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我院的住院医师, 月基本绩效在上述基础上,上浮 200 元,由科室承担;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的住院医师, 月基本绩效在上述基础上,上浮 400 元,由医院与科室各承担一半。
三、轮转的本院住院医师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或其他方面对科室做出额外贡献的,科室以“科教劳务费”等方式发放补助。&苍产蝉辫;
四、各科室保证临床轮转的专科医师身份学员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绩效不低于第叁年住院医师的月基本绩效,或不低于病房主治医师月绩效的 70%(主治医师月绩效低于第三年住院医师的月基本绩效时)。
五、各科室住院医师轮转站点教学负责人按《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组织评估组对住院医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绩效挂钩。&苍产蝉辫;
timi天美传孟若羽&苍产蝉辫;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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