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院研字摆2007闭58号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室和课题节余科研经费的作用及加强管理,根据该经费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该经费系科室创收(4号本)及以往科研项目结题后的节余经费(11号本)(除外外单位资助科研项目)。
第二条 该经费用于围绕科研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条 该研究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支出科目包括:
1、 科研业务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用于试剂、计算、分析、临床及现场调研、业务资料、论文版面费、论文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信息、通讯及标准、成果申报和专利申请费用等。
2、 实验材料费:指购置实验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用品,动物实验、采集标本、样品加工和包装运输等费用。
3、 设备购置维护费:指仪器设备购置及所必须支付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加工费及配件购置费。
4、 实验室改装费(5%):指为改善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必需的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但不得用于实验室的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5、 培训及学术交流费(原则上不超过40%):指与科学研究相关所发生的科研培训、学术交流等费用。
6、 科研公务费(原则上不超过10%):指用于科学研究所必需的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资料、交通和工作用餐(含院内用餐)等费用。
第五条 科室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按此办法执行,并配合接受院方的核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院科研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timi天美传孟若羽
2007-8-24